事项库管理
事项申请与审批办理
效能监察
查询、统计汇总
归档管理
浙政钉移动端功能
建立全市各部门间“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库。每个事项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事项基本信息
事项名、事项内容、事项分类、事项性质;负责受理部门、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联系电话等等;办事指南,如申请条件、办事事项适用依据、法定依据等。
2、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申请时所需要提交的表单格式、材料清单;包含样例文档和空白模板;受理单位答复、反馈时的表单、材料内容;各事项可以按部门(单位)、按事项分类以及联办事项等方式展现给所有机关人员。
3、受理单位及办理人设置
给每个事项确定受理单位以及经办人员,其中“一件事”联办事项,受理单位可以设置多个。
4、办理流程设定
每个事项的部门之间的流程可以设定,各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厘清办事流程,整合归并成“一件事情”,确保申请部门“只交一份材料,可办多家事”。部门办理可以有先后顺序办理,也可以并行办理。
1、在线申请
各部门找到要申请的事项后,就可以直接发起在线申请,并按事项规定的申请材料清单上传相关文档材料,然后点击提交,就将该申请事项送到相应的受理单位进行审批办理。申请单位一旦提交后就可以查看到整个事项的后续办理过程。
2、受理单位审批
受理单位在待办事项中就可以看到本部门审批的事项,具体有以下操作:
签收受理:表示本部门已经受理该审批事项;
填写反馈意见:部门审批办理完成后,填写本部门的审批、审核意见以及上传批复文件;
提交下一环节办理:如果此事项是多部门联办的则提交到下一个部门进行办理,否则就返回给申请人;
退回:申请单位填写内容不规范或缺少相关申请材料则可以退回申请部门重新申请。
3、申请单位催办及办结
申请单位如果发现受理单位一直不受理或迟迟没有办理完成,则可以对申请事项进行催办,由系统自动给受理单位的事项办理人发送钉消息以及钉短信,告知其尽快办理。如果事项所有受理单位均办理完成,则可以由申请人进行办结预归档。
4、办理时限预警
每个事项的受理单位均设定办理时限,期限到期三天前系统自动给办理单位分管领导和办理人员发送钉消息以及钉短信进行预警告知,让其抓紧时间办理;
时限到期后给办理单位分管领导和办理人员发送钉消息以及钉短信,明确告知其已经超期,加紧办理。
同时系统自动设定三色预警,在正常办理期限内的,则以正常黑色字体显示;期限到期三天前则以黄色字体显示,并点亮黄灯;超期后则以红色字体显示,并点亮红灯。
5、电子签章
申请单位在上传申请材料时可以实现在线盖章;受理单位在上传批复文件或签批单时可以实现在线盖章;将相关文档转换成有电子印章的PDF规范格式文档。电子印章统一使用省政府统一的电子印章系统。
建立开发电子监察(督查督办)功能,针对一些重要的审批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如催办、超期督办、退回重办等功能,一方面保证审批事项在各个受理单位能够如期完成,另一方面还可以保证审批事项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
1、查询功能
查询可以按时间、按部门、按事项等多种条件进行,满足各种查询要求。
查询到的相关审批事项的数据均可以按标准格式导出到EXCEL报表进行打印,或按标准规范的格式直接可以打印输出。
2、统计汇总
开发统计汇总功能,可以按时间、按部门、按事项分门别类统计汇总全市所有办事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可以导出EXCEL报表进行打印。
3、导出功能
能够将整个事项的基本信息、所有申请材料、受理单位的审批信息、批复文件全总汇总并导出到一个PDF文件,方便申请单位或受理单位使用。
按省政府“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化归档工作标准,开发档案管理功能,将办毕的办事事项的所有数据(包括部门之间的环节办理数据以及部门内部的办理数据)全部归档到档案管理模块,整合归并成“一件事情”。同时开发标准接口,可以按市档案局的归档标准将归档的数据自动传输到市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确保部门办事结果可追溯。
同步开发在线服务平台手机移动端功能,按 “浙政钉”应用技术规范进行开发和部署,全面接入“浙政钉”,能够在“浙政钉”上进行事项的受理和签批。